学位申请

关于2017届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9 11:25 浏览量:

2017届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已经确定,现将相关事项及分组通知如下:

(1)预答辩时间:上午组2017年3月11日上午08:20-11:30

                 下午组2017年3月11日下午13:30-16:30

(2)预答辩地点:舜耕校区研究生教学楼
      (3)预答辩流程:

    ①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② 学员依照组内顺序进行学位论文报告(PPT展示,时间5分钟);

    ③ 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问题,学员根据提问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

    ④ 组内所有学员答辩完毕后,休会十分钟,学员离开答辩会场,答辩委员对答辩情况进行表决,委员会主席对投票结果进行复核;

    ⑤ 学员返回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⑥ 预答辩通过与否,以答辩委员会投票决议为唯一依据;凡未能通过答辩的论文,由答辩委员会以文字方式向答辩人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改意见。

(4)注意事项:

    ① 请保持仪容整洁,态度端正,自备纸笔,手机调至静音,遵守会场秩序;

    ② 学员须于3月11日上午8:00(下午13:00)前到达预答辩教室,提前将隐去导师姓名的预答辩PPT拷入教室电脑;同时,将3份隐去导师姓名(首页、中英文扉页、致谢)的纸质版论文交给组内预答辩秘书;

    ③ 每组分别按顺序依次进行陈述和答辩,如错过排序,排在最后补答;

    ④ 上午(下午)答辩结束后,学员不得远离会场,并按时回现场听取表决结果,无故缺席者,不予宣布结果并视为此次预答辩无效;

    ⑤ 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预答辩未通过,此次学位申请流程终止,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修改论文,半年后再次申请。

(5)说明:

①显示欠费者,如已缴纳,请提供相关凭证;如未缴纳,请在预答辩后3日内到舜耕校区财务处办理现场缴费,否则终止学位申请流程。

②显示学位未修满者,本学期可补修满者,可参加预答辩,但需在答辩前完成学分补修,否则不予安排答辩;本学期无法补修满者,此次学位申请终止。

③学分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部张老师 0531-82617772;流程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孔老师0531-8819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