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

关于2017届上半年答辩1个月内修改论文复议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6-14 13:46 浏览量:

2017年5月13日和14日,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MBA学位论文答辩中,有83位学员答辩结论为“原则同意通过,须在1个月内修改论文”。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上述83位学员的论文进行了隐名评议。

经与会委员综合评议,认为陈明等83位学员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内容进行了修改,达到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通过;但邢中华、马臻、王永钢、姚雷、李艳、刘晓铮、王雯、李亮、马军民、赵宗刚、亓新科、张彬、王媛(2014)、孔维敏、陈潇雨、张鹏、周长华、修磊磊等18位学员的论文格式及写作规范存在明显的问题(复议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其中邢中华、马臻、王永钢、姚雷、李艳等5位学位问题较为严重,需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5修订稿)》中要求认真做出修改后,于6月16日前提交论文终稿。

学院与研究生院将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授予学位前,对论文格式及写作规范进行抽检,并重点审查上述18位学员论文。如仍存在严重的格式问题,将延期3-6个月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