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

关于2017届上半年3-6个月修改论文的复审结果及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0 11:10 浏览量:

2017年9月15日,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位委员对2017年5月学位论文答辩结论为3-6个月修改的24篇论文进行了集中审议,经隐名评阅和无记名投票,复审结论为柴宏基等14名学员通过,丁兆伟等10名学员未通过。复评结果详见附件。

一、复审结论为通过学员

(1)9月22日前,根据反馈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提交格式与信息完整的论文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至邮箱sdufemba15@163.com;

(2)研究生院提报学位评定委员前,对论文进行写作规范和学术不端检测,不通过,需要再次从预答辩开始进行学位申请。

二、复审结论为“未通过”学员

(1)11月11日前,根据反馈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提交论文修改报告和修改论文隐名版各一份,再次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

(2)11月份复审不通过,需要再次从预答辩开始进行学位申请。

 

如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意见存有疑义,请于本日提交书面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德馨楼205室

联 系 人:孔老师 0531-8819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