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

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结果及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01 16:50 浏览量:

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结果已经反馈,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ads.sdufe.edu.cn/查看。

一、根据学位论文评阅书的评阅结论情况,分类处理依据如下:

(1-1)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等级均为B(良好)及以上,且评阅结论均为“本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并申请硕士学位”的,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1-2)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等级没有D(不合格),且评阅结论均为“本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略作修改后进行答辩并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作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可参加答辩。

(1-3)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等级没有D,有评阅结论认为“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但需对论文做重大修改,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定,确认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后方可答辩并申请学位”的,论文作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是否安排答辩。同意进行答辩的,论文作者可参加答辩;不同意进行答辩的,论文作者须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4)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等级中有1个为D,但另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等级为B及以上的,由研究生院组织再送1名省外专家隐名评阅。再次隐名评阅等级中未出现D,论文作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是否安排答辩。同意进行答辩的,论文作者可参加答辩;不同意进行答辩的,论文作者须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再次隐名评阅结论中仍有D,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作者须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5)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等级有D,且其他评阅结论没有B及以上的,有评阅结论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同意进行答辩”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作者须在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处理进度说明

(2-1)分类处理中情况(1-1)和(1-2),无需报送材料,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直接在线提交答辩申请,打印相关表格,准备答辩;

(2-2)分类处理中情况(1-3),请尽快与导师联系修改论文,在11月11日17:00前提交修改后隐名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隐名修改报告(附件)一式一份至德馨楼205室,11月12日下午15:00,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论文,,复议通过,按照(2-1)准备答辩,复议不通过,按照(2-3)终止此次学位申请;

(2-3)分类处理中情况(1-5),此次学位申请终止,请认真修改后,2019年重新申请学位;

(2-4)分类处理中情况(1-4),研究生院已经将论文再次外送专家复议,根据复议结果同上分类处理。

三、答辩安排

(3-1)答辩对象:通过隐名评阅的学位申请人员。

(3-2)答辩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8:00-11:30

(3-3)答辩流程:

①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② 学员依照组内顺序进行学位论文报告(PPT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

③ 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问题,学员根据提问进行答辩;

④ 组内所有学员答辩完毕后,休会十分钟,学员离开答辩会场,答辩委员对答辩情况进行表决,委员会主席对投票结果进行复核;

⑤ 学员返回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⑥ 答辩通过与否,以答辩委员会投票决议为唯一依据;凡未能通过答辩的论文,由答辩委员会以文字方式向答辩人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修改意见。

(4)答辩分组:答辩前两天公布。

(5)注意事项:

① 请保持仪容整洁,态度端正,自备纸笔,手机调至静音,遵守会场秩序;

② 学员须于11月17日上午8:00前到达答辩教室,向答辩组秘书提交纸质隐名论文一式5份,打印的学位审批书一式2份(导师签字);同时将答辩PPT拷入教室电脑,PPT中需隐去导师姓名

③ 每组按顺序依次进行陈述和答辩,如错过排序,排在最后补答;

④ 全组答辩结束后,学员不得远离会场,并按时回现场听取表决结果,无故缺席者,不予宣布结果并视为此次答辩无效;

⑤ 整组答辩结束后,学员按照本组答辩秘书整理的专家提问记录,组织简要回答情况,并誊写至《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的第4页,将“答辩委员会决议”誊写至《学位审批书》的第5页,填写完毕送回本组答辩秘书;

⑥ 学员根据答辩委员会所提意见修改论文,根据分类处理情况报送材料,具体报送方式答辩后通知。

⑦ 学院于12月16日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提交所有答辩汇总材料,由学位委员会成员根据所提交材料决定是否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学位,所以请所有学位申请人严格按时提交各项表格、文件,如有延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