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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

关于2026年MBA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

单位:MBA学院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撰稿人: 浏览量: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6MBA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MBA研究生导师的申请人,近五年新增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经管理工类学科不低于5万元,综合类学科不低于3万元。其他遴选条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规定。文件中近五年指202111日至2026430日。年龄条件截至2026630日。

二、遴选程序

(一)维护个人科研信息。56-10日,申请人通过学校主页的服务门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导师招生科研管理】-【维护导师招生科研信息】功能,查看并完善本人科研成果情况。已录入科研系统经科研处审核的科研成果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未录入科研系统的最新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及其他成果和证书,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

(二)个人申报并提交材料。511-13日,导师遴选申请人访问【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导师遴选】功能,选择相应硕导遴选活动,维护导师申请信息并提交,导出《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提交至MBA学院。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514-21日,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校要求和导师岗位设置情况,对申请人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提出导师遴选推荐名单,对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后,于521日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复审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材料和名单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导师人选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者,确定为拟聘任导师。

(五)公布新任导师名单。拟聘任导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名单。

三、有关事项要求

(一)成果和经费要求

1.申请人成果必须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所申报学科具有相关性。除有特殊说明之外,申请人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应为独立或第一作者。

2.项目及到账经费须为近五年新增立项项目及到账经费情况。到账经费包括科研、教改项目经费,纵向项目以批准经费为准,横向项目以到账经费为准。

(二)预聘制副教授(教授)在管理期内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不受《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第二章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成果条件以及到账经费限制,可破格申报。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者,确定为拟聘任导师。

新调入我校且在原单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并曾实际招收和指导过研究生的教师,如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导师资格,须出具原工作单位硕士生、博士生导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聘其为硕士生导师。如有特殊情况,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

(三)申请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地点:燕山校区学景副楼203

 联系人:张老师 88198910(内线6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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