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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学院校内外指导教师选聘公告

单位:MBA学院 时间:2018年10月23日 撰稿人: 浏览量:

一、校内指导教师

为适应我校MBA教育的发展,加强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MBA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实际培养需求,计划在现有导师队伍基础上,增选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要求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具备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生招生与培养规定的资格;

2. 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且与MBA三个培养方向(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金融与投资)密切相关,近三年内具有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担任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年龄不得超过54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担任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年龄不得超过51周岁;

4. 愿意严格履行《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导师职责;

5. 具有企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二)申报流程

1. 本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于10月31日前提交邮箱:sdufemba@163.com,申报表中所获学位、资格证书及科研成果需附证明材料,资料不齐将视为无效申报。

2. 学院召开MBA项目质量保障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者科研、教学、实践能力进行审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学院网站公示候选人名单;

4. 确定增选名单,并报研究院备案。

二、校外合作导师

为充分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MBA教育发展,提高MBA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山东财经大学相关文件精神,MBA学院决定选聘MBA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合作导师)参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相关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熟悉国家与学校有关MBA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 合作导师应有在大中型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相关领域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优先选聘具有相关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3. 能胜任合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能认真履行合作导师职责,能帮助、支持研究生开展研究或实习工作。

4. 愿意严格履行《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见附件3)规定的导师职责;

(二)申报流程

1. 本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表》(见附件4),于10月31日前提交邮箱:sdufemba@163.com,申报表中所获学位、资格证书及科研成果需附证明材料,资料不齐将视为无效申报;

2. 学院召开MBA项目质量保障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资历和工作情况等任职条件进行审查、评议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聘书,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3. 新选聘合作导师为聘期三年。到期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导师资格进行重新审定,审定合格者可以继续聘任。

三、联系人

孔老师  0531-88198910

 

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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