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
关于2017届上半年学位论文外审及近期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7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结果近期陆续反馈,请登录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在线评阅系统http://www.lunwenpingshen.com/trs/login/student/10456查看。
一、根据学位论文评阅书的评阅结论情况,请对照以下评阅结论提报材料:
(1)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结论均为“良好”及以上,且评阅专家均认为“本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并申请硕士学位”的,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2)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结论没有“不合格”的,有评阅专家认为“本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略作修改后进行答辩并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本人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可参加答辩。
(3)同行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结论没有“不合格”,有评阅专家认为“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但需对论文做较大修改,研究生本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提交学院,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是否安排答辩。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行答辩的,将同意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同意进行答辩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研究生本人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半年内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材料提交方式:4月30日前,提交隐名的论文修改稿(一式两份)到德馨楼205室,学院于5月初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集中评议是否可参加毕业答辩。
(4)同行评阅专家的评阅结论中有一个为“不合格”,但其他评阅专家的评阅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的,由研究生院将争议论文直接报送1名省外专家隐名评阅。再次隐名评阅结论中未出现“不合格”者,可参加答辩;再次隐名评阅结论“不合格”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研究生本人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同行评阅专家的评阅结论中有两个“不合格”,有评阅专家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同意进行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研究生本人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信息采集
(1)注意事项: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关系到国务院学位办向社会提供学位证书查询服务的真伪。请各学位申请人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若因自身原因造成今后的学位信息查询及认证出现问题,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截止时间:2017年5月13日
(3)填报方式:在线填报,登录采集系统(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456/;
(4)填报内容:学位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学位授予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前置学位信息、毕业去向信息和其他信息。有关信息填写说明,详见《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附件)。请学位申请者准确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学位信息。在所填信息未完成或不准确时,可暂时保存当前信息。提交后本人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须向本学院管理员申请。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录入信息。如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5)打印提交:答辩后,自行打印《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签字确认后,5月13日前提交德馨楼205室。如答辩后题目修改,务必再次登录系统更改论文信息,保证最后存档论文、学位信息表、学位信息网站学位信息一致。
三、图像信息采集
(1)照片要求:蓝色背景,白色或浅色系上衣。
(2)收费标准:20元/人。
(3)拍摄时间:2017年4月20日--5月13日。
(4)拍摄地点:财源图片社,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正门向北80米路东(公交站牌)财源数码冲印(柯达黄色门头);因工作原因无法到现场拍摄的同学,请联系财源图片社(电话:0531--82602353;QQ:651690211)确定提交方式,照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5K;格式:JPG。
(5)注意事项:照相后务必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以免信息错误导致个人学位信息异常。
- 附件【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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