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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单位:MBA学院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撰稿人: 浏览量:

2023届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确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3年11月12日上午8:30-12:30。

二、答辩形式:现场答辩。

三、材料提交

1.系统提交

答辩学员于11月5日24:00之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提交答辩申请、上传答辩版论文(以“学号+姓名”命名,隐去导师姓名)和导师审核;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

2.论文提交

答辩学员于11月5日24:00之前将隐名版答辩论文发送至邮箱794544189@qq.com,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

四、准备材料

答辩学员以PPT形式展示学位论文(PPT中需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介绍论文的写作情况及主要内容,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五、答辩流程

1. 答辩开始。11月12日上午8:30,答辩专家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学生8:00到场准备;

2.答辩人论文陈述与报告。按照分组表上的顺序,学员结合PPT依次进行个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介绍学位论文基本情况

3. 问答环节。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人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约5-10分钟);

4. 评议表决。组内所有学员答辩完毕后,休会十分钟,学员离开答辩会场,答辩专家对答辩结果进行表决;

5. 结果宣布。学员返回答辩会场,听取答辩结果;

6. 答辩结束。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全体人员退出答辩会场

六、注意事项

1. 未修够规定学分或未缴清学费的学员,不予安排答辩;

2. 答辩学员请保持仪容整洁,态度端正,自备纸笔记录答辩专家意见,手机调至静音,遵守会场秩序;

3. 论文版本为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时的版本,发现现场答辩版本和系统内版本不一致的,取消答辩资格;

4. 答辩PPT应隐去导师和本人姓名。答辩过程保持隐名,不得透露导师和本人姓名。

5. 未按时回现场听取答辩结果,无故缺席者,不予宣布结果并视为此次答辩无效;

6. 答辩允许列席旁听。旁听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必须全程静音,听从会议安排,并在答辩委员会评议投票阶段退出会议室。

7. 答辩结束后,凡参加答辩的学员,请将答辩专家的具体意见整理汇总成WORD文档(以姓名+学号命名),12月14日前发送至scdmbaxw@163.com

8. 答辩分组名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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