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
关于开展MBA校内导师遴选的通知
一、导师遴选
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申请人,近五年新增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经管理工类学科不低于3万,综合类学科不低于2万。其他遴选条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附件2)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规定。
二、有关事项要求
(一)成果要求
1.申请人成果必须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所申报学科具有相关性。
2.项目及到账经费须为近五年新增立项项目及到账经费情况。到账经费包括科研、教改项目经费,纵向项目以批准经费为准,横向项目以到账经费为准。
3.除有特殊说明之外,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申请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学院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程序,严格审查,认真组织好本次工作。申请人本人及其亲属应进行回避,不得参与评审和表决等相关工作。
(四)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安排
(一)维护个人科研信息。
11月27日-12月1日,申请人通过学校主页的服务门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导师招生科研管理】-【维护导师招生科研信息】功能,查看并完善本人科研成果情况。已录入科研系统经科研处审核的科研成果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未录入科研系统的最新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及其他成果和证书,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
(二)个人申报
12月2日-4日,导师遴选申请人访问【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导师遴选】功能,选择硕导遴选活动,维护导师申请信息并提交,导出《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于12月8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电子版和相应科研证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dmbaxw@163.com。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12月9日-10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校要求和导师岗位设置情况,对申请人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提出导师遴选推荐名单,对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地点:舜耕校区德馨楼208室
联系人:张老师 88198910(内线68910)
邮 箱: scdmbaxw@163.com
上一条:关于开展MBA校外导师遴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山东财经大学MBA导师队伍建设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