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2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研修班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19人)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研究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重修、补考、论文预答辩不通过等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案例精英赛或商业模拟大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且取得重要荣誉称号。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一)违背诚信原则,未按时缴纳学费等,有欠费情况者。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已消过者除外)。
三、评选办法
评选在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一)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的要求,根据23级各班人数,每班评优人选名额为1班5人,2班4人,3班4人,4班6人,共19人。23级各班班主任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附件1),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各班推荐人选经班主任审核并签字后,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4日前提交学院班级推优综合测评分申报表(附件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班级申报表评议确定19人的初选名单。
(二)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后,优秀毕业生3月25日(周三)通过山东财经大学学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参考:https://student.sdufe.edu.cn/info/1107/4658.htm。
(三)学院于3月27日(周五)前在学工系统审核、提交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四、奖励
(一)经学院审核批准、公示无异议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山东财经大学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二)毕业离校前如有论文匿名评审不通过、答辩不通过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的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19013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学景副楼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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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班级推优综合测评分申报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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